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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召开“2011式保安员服装”新闻通气会

    作者: 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5879    发布时间:2011-07-13

    75日,公安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中国保安协会研发推荐的新式保安员服装和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保安协会副会长杨奇,治安管理局政治处主任边清江,治安管理局八处副处长池世才,发言人办公室新闻处处长温国辉,中国保安协会副会长戴思鸿、谢平,秘书长黄学锋,副秘书长张少军、刘威等领导参加会议。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14家媒体参加了新闻通气会。会议由公安厅新闻中心主任郭林主持。

    会上,杨奇副局长致发布词,他介绍说:保安服务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而产生的新兴行业,保安队伍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安全防范力量。自1984年全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诞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保安工作特别是保安队伍建设和管理一直十分重视。200910月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不仅规定了保安员任职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发证等管理制度,还明确规定,“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为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和管理,自2010年以来,公安部指导中国保安协会经过广泛调研,并广泛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保安从业单位、广大保安员的意见,组织研发了新式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式样。此次中国保安协会依法研发的新式保安员服装,定名为“2011式保安员服装”。2000年,公安部指导中国保安协会研发了“2000式保安员服装”,并组织全国各地保安员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设计从服饰到颜色比2000式保安员服装均有很大的突破,整体采用庄重沉稳的深色系列职业服装设计,为蓝灰色外衣搭配浅灰色衬衣,更好地体现了保安工作的性质和保安队伍的职业特征。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此次换着新式保安员服装的范围包括全国各地依法设立的各类保安服务公司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的所有保安员。“2011式保安员服装”的肩章图案将直接体现保安员的职业等级。保安员肩章分别由5个大小不同的金、银两色麦穗图案组成,随着金色麦穗的逐个增多和银色麦穗的逐个减少标志保安员职业等级的的逐级提高。分别为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高级保安师。自20117月开始,全国各地保安员将陆续换装,预计2012年底各地保安员将全部换着新式保安员服装。

    全国保安员换着新式保安员服装,并佩带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展示保安队伍良好形象,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识别、监督保安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增进社会各界对保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广大保安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保安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新闻通气会在交流互动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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