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局机关纪念建党92周年座谈会暨双争双评工作表彰会上的讲话
    作者: 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2762    发布时间:2013-07-10

同志们:
    
再过几天就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的纪念日。经市局党委同意,我们今天专门召开座谈会,座谈交流党建工作经验体会,表彰2012年度市局机关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党建工作,以此来纪念这个伟大的节日。受柯良栋局长委托,借此机会,代表市局党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忠诚党的事业、无私奉献的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老党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奋战在公安保卫战线上的广大党员民警、协辅警和文职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刚才,交警支队景区大队党总支、监管支队收教所陈瑛同志和刑侦支队的汤劲松同志,分别就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大家交流了经验。希望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民警以先进为榜样、以模范为标杆,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市局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进步,不断推动杭州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
    
去年以来,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局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市局机关党的建设,在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奋干走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部署开展向我看齐机关效能党建活动和服务广大党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我局连续八年蝉联优胜(满意)单位,局机关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杭州市文明机关,局工会被市级机关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局团委被团省委评为浙江省先进团委,局妇委会被市妇联评为全市示范妇委会。最近,市局机关又有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受到市级机关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分不开,同时,也是市局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向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和广大党员民警、协辅警和文职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市局机关党建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首先,从大的方面讲,中央对党的建设历来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明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执政党。之后,中央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又出台了专门的意见,对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公安部在6月份专门举办了一期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对来自全国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党务干部集中进行了培训,这在公安部历史是第一次。前段时间,市直机关工委也对市直机关各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还下达了党员发展年度指标,严格控制党员发展数量。可以预见,随着十八大精神的深入学习贯彻,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任务会越来越重。其次,从我市公安工作看,今年公安工作的大局,就是柯良栋局长在年初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着力抓好的三大建设和五项工作举措。下半年,我们还将面临着又一轮的创满意工作。最近,市局还将召开公安工作会议,根据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形势,对如何进一步推进三大建设,包括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带动队伍,促进业务。党建工作如何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是我们党务干部必须认真思考并积极采取行动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第三,从市局机关党建工作现状看,尽管这几年来市局机关的党建工作在逐步加强,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如有些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务,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用行政工作代替党内生活;有些党员民警缺乏党员意识,理想信念淡化,宗旨观念不强,不能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些单位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没有与时俱进,显得滞后被动。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也影响了党员作为先锋模范的形象。
    
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而公安队伍中党员又占有很高的比例,能否抓好党员队伍,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兴衰成败。市局机关的广大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各级分管领导,对当前党建工作所面临的这些形势,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以对党的事业,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执政党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市局机关的党建工作。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实现我局党风建设的新突破。今年年初,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分别就做好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发出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到常居住地社区报到,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市局根据上级通知,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时进行了部署,要求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积极行动起来,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区警务、问计(绩)于民等工作的开展,结合各自业务,主动联系社区,申报领取项目,服务社区群众。市局的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前阶段召开的全市活动推进会上,市局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专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活动部署自以来,市局机关不少单位的党组织,如经侦支队、法制支队、特警支队、交警支队的党组织,都积极主动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但总的看,这项工作进展很不平衡,还存在着活动氛围不够浓厚、情况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等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至今还停留在表面应付状态,没有认真地进行研究部署。究其原因,就是对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缺乏应有的深刻认识。近期,市局将部署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就是最好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刻认识到,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密切警民关系的现实需要,是公安机关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更是检验公安机关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实际效果的重要标尺,把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扎实地予以推进。要积极与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发挥公安职能优势,提供特色服务;要坚持定期对党员民警参与社区活动开展调研回访机制,及时进行梳理总结改进;要充分利用公安宣传各类有效载体,积极宣传在职党员社区报到领办服务工作的做法经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市局组织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党组织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单位党组织也要把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作为在职党员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建带群团工作,努力助推公安和谐警营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是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建带群团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局机关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工会、团委和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市局党委关于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市局机关的群众工作,推动公安机关的和谐警营建设。7月份以后,政治部将牵头工会、团委、妇委会以及公安文联、警察协会、前卫体协等群团组织,结合民警体能训练要求,在市局机关组织开展系列文体活动,丰富民警生活,活跃警营氛围,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积极开展寻找身边的感动活动,充分发掘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发正能量,体现新时期公安队伍的活力。
    
三、狠抓党建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党建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建工作,就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针对市局机关党建实际,关键是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党建工作有专人做的问题。要落实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使本单位的党务工作有人做,坚决防止临时指定负责或者集中突击抓党建现象。二是党建工作有能力做的问题。要加强党务干部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职业素养,使党务干部能熟练掌握、应用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要教育引导党务干部关心公安中心工作,了解公安工作大局,自觉把党务工作置于大局中去考虑,使党务工作能围绕大局,服务大局。三是党务干部能够安心做的问题。要在政治上关心关爱党务干部。特别是分管领导,要经常与党务干部进行沟通联系,过问党建工作情况,及时肯定党务干部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使党务干部能够始终保持做好党务工作的热情。此外,分管领导要带头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党建工作各个环节,及时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新经验,进而把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推上新台阶。
    
同志们,各项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党的坚强领导,需要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希望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以纪念建党92周年为契机,以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动力,以昂扬饱满的政治热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各项公安工作中去,为打造敬业、专业、公正、廉洁的现代杭州公安队伍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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