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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5461 发布时间: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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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入职须知:
一、新招保安员入职后,如自行办理工资卡(杭州联合银行),须两日内将卡号报至保安部财务处;或委托公司办理于每月21-31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安部财务处领取。若2月内不领卡,财务作销卡处理。
二、执勤点较远的保安员,可以提出申请(电话)由公司督察队代送,但保安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收确认。
三、工资卡必须由本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保安员离职须知:
一、保安员离职后,不得将工资卡交给队长、班长和队员,若因工资卡转交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保安员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保安员提出辞职,请提前30天向所属大队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三、辞职保安员需在执勤点办好交接手续,填写《保安员辞职(退)表》,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上交上岗证和“杭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胸牌,并由所属大队长、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凭考勤证明和《保安员辞职(退)表》到公司财务科结清所有费用,由本人领取应发工资。
四、对未请假,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走的保安员,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造成公司和客户单位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已了解以上须知,并收到告知单一张。 签名:
年 月 日